问: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的定义什么?
答: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指什么?
答:登记是指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从事资产投资管理业务的单位、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资料并申请登记,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登记编码)。
备案是指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基本信息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私募基金备案编码,用于开立私募基金财产专用投资运作账户。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资金的定义是什么?
答:以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通过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来募集资金的方式。所谓特定对象是指经过认定程序且通过的合格投资者。
问:合格投资者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还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
问: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前应重点了解哪些基金基本信息?
答:(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信息;
(三)、基金业协会网站有关管理人和基金的公示信息;
(四)、私募基金托管、是否聘用投资顾问、基金服务外包等情况;
(五)、私募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六)、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内容和信息披露规定;
(七)、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八)、其他。
问: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的内容是什么?
答: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投资冷静期自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且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投资冷静期适用于认购募集期的私募基金、初次申购存续期的私募基金产品以及全部赎回再申购同一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回访确认是指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非销售推介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的投资回访,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投资者身份信息、对基金合同主要条款内容、投资风险是否了解等。回访成功后,基金合同当事人契约关系才正式成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