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我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证大久盈旗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编号:ZD2015-JYQJ01)。
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管理人代表“证大久盈旗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投资我司管理的“证大久盈稳健5号私募基金”( 合同编号:ZD2016-JYWJ5),“证大久盈稳健5号私募基金”不委托第三方进行基金财产托管,由基金管理人自行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特此公告。
投资者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个5工作日内向我司提出意见,若管理人未收到相关答复即视为投资者同意上述事项,请知悉。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