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管理的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根据《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补充协议形式对该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已经完成了补充协议的签署。 我司承诺所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已签字同意,且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签名都是真实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我司承担。我司现通知贵司本补充协议自【2026年03月11日】起开始生效,合同变更内容是否需要追溯生效、以及需追溯情形下的具体追溯时间请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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