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证大天迪全价值对冲一号基金》由于合同内容变更拟定《证大天迪全价值对冲一号基金补充协议四》。截止2024年07月1日《证大天迪全价值对冲一号基金》名下共有7名委托人,鉴于全体委托人于2024年07月01日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署完毕《证大天迪全价值对冲一号基金补充协议四》,故本补充协议于2024年07月01日正式生效,持续有效至《证大天迪全价值对冲一号基金》终止之日。
我公司承诺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