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就变更《基金合同》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基金合同》第四节“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十一)款“份额分级/分类”变更为:
“本基金分为2类份额,2类份额无结构化安排,仅【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取不同。”
《基金合同》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第(一)款“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增加以下表述:
“B类基金份额持有不满【1080】天的(自份额确认日起算)不得在固定开放日及临时开放日(因变更基金合同设置的开放日除外)赎回。红利转投份额在开放日赎回不受份额锁定期限制。”
《基金合同》第十八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第(二)款“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变更为:
“1.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由各类基金份额独立承担,各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基金份额类别 |
年管理费率 |
A类 |
【0】% |
B类 |
【2】% |
4.业绩报酬
管理人对【A类份额的】不计提业绩报酬。
管理人对【B类份额的】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年化收益率(R) |
计提比例 |
收取业绩报酬总额(Y)的计提公式 |
R≤【0】% |
0 |
Y=0 |
【0】%<R |
【20】% |
Y1(R)=A×(R-【0】%)×【20】%×T/365 |
本次合同变更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6日。
我公司承诺合同变更生效后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向投资者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