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大久盈稳健11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开放日(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及之后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不满180日不得赎回。
经运营服务机构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包括在封闭期内增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并最迟于该临时开放日前一交易日15:00前发函通知运营服务机构及私募基金托管人,临时开放日允许申购与赎回,具体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年12月29日开放办理证大久盈稳健11号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基金《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