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大金马量化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发布暂停申购、赎回通知时除外。
原则上,本基金份额自认购/申购之日(认购日为基金成立日、申购日为申购所对应开放日)起6个月不允许赎回。本基金设开放期,成立之后每满三个自然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每三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须在基金成立及此后每个自然年度初的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当年开放日设置说明,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开放日设置,若管理人出具的开放日设置说明与基金合同不符,则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临时开放日(每个月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且临时开放日的设置不得使基金出现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7年3月30日开放办理证大金马量化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基金《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