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大金马量化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成立之日起6个月不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赎回,但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申购。当禁止赎回期期间基金份额净值小于0.85,且相关投资者产生赎回意向的,在此期间可以向管理人提出违约赎回。本基金开放日为每个自然季度第3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临时开放日(每个自然年度原则上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且临时开放日的设置不得使基金出现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年11月10日开放办理证大金马量化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基金《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