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大创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成立之日起封闭运作6个月,期间不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申购或者赎回。本基金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后每运作满3个月的对日(例如本金2016年10月10日成立,封闭期在2017年4月10日结束,开放日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10月10日等)。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封闭期结束之后增设临时开放日,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28日开放办理证大创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基金《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