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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开放通知函 关于证大金马智能3号私募投资基金增设临时开放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阅读次数:1254

根据《证大金马智能3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提前发函通知运营服务机构及私募基金托管人,临时开放日允许申购与赎回,具体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831日开放办理证大金马智能3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基金《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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